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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用电防火安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浏览次数:19694

关于做好冬季用电防火安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和杜绝各类用电安全隐患,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安全用电意识

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冬季用电安全,开展用电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完善安全用电制度,明确职责,并对本部门内的用电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1处室、系部要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和组织领导,责任到人、要定期进行安全用电与防火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自觉学习消防常识,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校园内严禁明火、严禁流动吸烟;宿舍内严禁吸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焚烧杂物,防止超负荷跳闸和电源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等事故。

3、宿舍内不得违规用电,禁止私自乱拉乱搭电源电线,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等用电设备。不超负荷用电,离开宿舍时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4、办公室、教室、图书馆、实训室、机房、教师工作室等场所须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暖气、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如有违规使用,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5、所有场所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电脑、空调、充电器等),不得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充电器充完电后要从插座上拔下,不得将充电器插在插座上,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6、电动车需在指定位置充电,严禁电动车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车室内充电。

三、明确责任

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冬季用电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肇事、追究谁”的原则和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安徽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