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3 发布人:刘兴联 浏览次数:20765
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现就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教师。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10月13日起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网站(http://www.bbzjzx.com)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0月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岗位,开考比例均为3:1。A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B类岗位采取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情况见《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具体程序为: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A类岗位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请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11月2日12:00前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1月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4日17:00前通过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5.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9:00-12:00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11月8日9:00-16:00。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11月17日10:00至11月20日9:00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B类岗位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于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17:00通过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将资格审查表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到bbrsgkzk@163.com邮箱。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资格审查合格意见,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A类岗位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相关知识两个部分。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国情、省情、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考场统一设置在蚌埠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加分审核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蚌埠市人社局组织人事科(蚌埠市经开区曹凌路789号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1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时提供以下原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6: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实操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报考B类岗位且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达到开考比例的直接确定为参加技能操作考核人选,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技能操作考核通知书。
(五)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为实际操作测试。技能操作考核科目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方案另行公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技能操作考核。
设定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A类岗位技能操作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B类岗位技能操作考核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授课的形式,上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具体时间、地点、方案另行公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面试。
对A类岗位,按照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两项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对B类岗位,依据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A类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B类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技能操作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七)总成绩合成
A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核成绩)÷2×60%+面试成绩×40%。B类岗位总成绩=技能操作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高低排序。若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明确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签约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协助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宜
1.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人事考试网、蚌埠技师学院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逾期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45485(蚌埠市人社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52-3110232(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 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
|
|
序号 |
职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人数 |
专业及代码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条件 |
岗位类别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001 |
1 |
本科:烹饪与营养教育(082708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082707T) 研究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A类岗位 |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002 |
1 |
|